金融博弈
登陆 / 注册 搜索

USERCENTER

SEARCHSITE

搜索

查看: 214|回复: 0

港股的交易成本知多少

[复制链接]

147

主题

296

贡献

0

威望

圆转纯熟

Rank: 3Rank: 3Rank: 3

积分
296
发表于 2016-3-13 00: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由2006年12月1日起,买卖双方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.004%的交易征费(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)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。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豁免(沛富基金〔股份代号:2821〕除外)。


3.投资者赔偿征费

因为赔偿基金的净资产值已经超过14亿元,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根据2005年证券及期货(投资者赔偿-征费)(修订)规则,于2005年12月19日起暂停投资者赔偿征费(即:买卖双方各付每宗交易金额的0.002%(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))。


4.交易费

买卖双方须各付每宗交易金额0.005%的交易费(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)予交易所。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豁免。

5.交易系统使用费

买卖双方均须各付每宗交易港币0.50元的交易系统使用费。至于经纪是否会将交易系统使用费转嫁投资者,则属其商业决定。

6.股票印花税

除非另有指示外,股票转让时,买卖双方均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.1%的股票印花税(不足一元亦作一元计)。(本文来源:金融博弈 http://www.jrboyi.com)
所有股票期权庄家经销交易、试验计划及交易所买卖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减免。

7.转手纸印花税

不论股份数目多少,每张新转手纸须缴纳转手纸印花税港币5元予政府,由注册股份持有人,即卖方负责缴付。

8.过户费用

不论股份数目多少,上市公司之过户登记处收取新发股票费用,收费每张港币2.50元,由买方支付。
(本文来源:金融博弈 http://www.jrboyi.com)
金融博弈,金融业知识学习交流平台!涵盖股票、期货、基金、P2P、外汇、贵金属等金融知识,汇聚国内金融行业学者精英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金融博弈 ( 桂ICP备12004758号 )

GMT+8, 2024-11-1 16:30 , Processed in 0.407646 second(s), 19 queries , File On.

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