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是现代投资基金的发源地。18世纪中期,英国在发生了第一次产业革命后,凭借发展工业和对外扩张积累了大量财富,使得国内利率不断下降,资金向外寻求增值的出路。但在那个年代,基金还相当不普及,投资人本身极度欠缺国际领域的投资知识,对国际投资环境没有一个明确的了解,并且人生地不熟,语言不相通,严重阻止了与当地的交流,无力自己进行管理。结果,一些投机欺诈分子利用他们急于向外投资的热情,设立了大量的股份公司,鼓励投资者高价购买他们的股票,然后宣布公司破产,携款逃之夭夭。大批的投资人吃亏上当,为此倾家荡产,追悔莫及。但这也酝酿了基金业一场新的变革。投资人经过惨痛教训后,便萌发了集合众多投资人的资金,委托专人投资和管理的想法。这一想法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,政府出面组织投资公司,委托专门知识的理财能手代为投资,并分散风险,让中小投资人能和大型投资人一样享受国际投资的丰厚报酬,同时委托律师签订文字契约以确保投资的安全与增值。这种集合众人资金委托专家经营的投资方式,很快得到了投资者的热烈响应。这样,早期的投资信托公司便产生了。1868年,世界上第一个投资信托外国和殖民地政府信托(the 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)在英国诞生,是第一个专门为小额投资人取得规模经济的投资目的而进行的集资。以分散投资于国外殖民地的公司债券为主,总额达48万英镑,信托期限为24年,投资人每年达7%以上的回报率比英国政府债券当时的3.3%年利率要高出一倍多。这种基金跟股票类似,不能退股,也不能单位兑换,权益仅限于分红和派息。其操作方式类似于现代的封闭式契约型基金,通过契约约束各当事人的关系,委托代理人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并实行固定利率制。因此,契约型基金是最早的一种基金,比公司型基金的发展要早。同时,这只基金的一些特征还体现了现代共同基金的特点,如3%的销售费用以及25个基点的管理费用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