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金拆分与基金分红
1、基金份额拆分可以将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地调整为1元,是通过直接调整基金份额数量达到降低基金份额净值的目的,不影响基金的已实现收益、未实现利得、实收基金等会计科目及其比例关系,对投资者的权益无实质不利影响。而基金分红(包括大比例分红)则难以精确地将基金份额净值正好调整为1元,基本上只能调整到1元附近。因为按照现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,只有已实现收益可以进行收益分配,所以无法通过分红的方法将基金份额净值准确地调整为1元。
2、基金拆分则有点像上市公司送红股,将一份基金净值较高的基金分拆成净值较低的基金。举例说明:2007年3月19日某持有人A持有消费品基金1000份,当日净值为2.47元。至3月26日拆分日,此持有人将持有1元面值的消费品基金1000×2.47=2470份(假设在此期间基金净值不变)。这类似于每10股送14.7股,基金份额相应增加的同时基金净值下降,基金持有人的总资产规模不变。
基金分红类似上市公司派发红利现金,也即是把可实现的收益(上市公司的已实现利润等)以现金形式分配。例如每10份分红0.40元,就是每份分红0.04元,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,此时,投资者的部分盈利已经退出了投资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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