娇俏 发表于 2016-5-22 00:00:00

股票入门知识:沪深股市基本交易规则

成交顺序: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;
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;同价位委托,按委托顺序成交。

交易品种:A股、B股、国债现货、企业债券、国债回购、基金。

报价单位:A股、B股以股为报价单位;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;债券以“100元面额”为报价单位;国债回购以“资金年收益率”为报价单位。

价格变化档位:A股、债券、基金为0.01元;B股为0.01港元;国债回购为0.01%。

委托买卖单位与零股交易:A股、B股、基金的委托买卖单位为“股”,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,必须以100股或其整数倍进行委托买卖。如有低于100
股的零股需要交易,必须一次性委托卖出,不能分次卖出,同时,也不能委托买进零股。债券的委托单位为为1000元面值。
(来源:金融博弈 http://www.jrboyi.com)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股票入门知识:沪深股市基本交易规则